第一百六十二章 密党峰会(二)(1/2)

作品:《带着妖孽混都市

这一个消息,让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就连刚才还说布鲁赫王开玩笑的嗜血王都动摇了,难道真的有这么神奇的巫师么?

这个巫师在哪?嗜血王问道:他可以让我们所有人都不再惧怕阳光么?有什么条件?

布鲁赫王说道:他可以做到,他的条件就是,当我们血族成为天下霸主的时候,也要留给他一席之地,他不但可以让我们的不再惧怕阳光,还可以让我们得到永生。

这个巫师在哪?嗜血王眼里都快冒出兴奋的光芒,我要找到他。

易水寒下定了主意,如果那个炼尸派的家伙出现在这里,易水寒一定不会放过他。

布鲁赫王说道:你们先不要兴奋的太早,当我们不再惧怕阳光之后,我们也就多了另外一种负面的东西,那就是我们的心脏更加脆弱。

冒险王说道:说下去。

布鲁赫王开口说道: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现在对于我们来说,一颗子弹穿透我们的心脏,我们不会死亡,只不过会感觉有点不舒服,然后很快恢复过来。当我们被巫师诅咒之后,我们的身体可以不怕阳光,但是我们的心脏会逐渐变成一个人类的心脏,承受不了任何打击,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坏处。

斗牛士氏族是最具有艺术细胞的氏族,斗牛王感叹的说道:必有一失啊。但是我还是愿意不再惧怕阳光,至于心脏,保护起来就好了,再说了,我们血族已经被世人所公认的,只惧怕火焰和木锥,幻想一次,白天睡在阳光下,一群无知的人带着木锥过来打算钉死我们的心脏我们突然睁开了眼睛,把他们全都杀死了美美的喝着他们的鲜血,这是多么值得庆祝的事啊。

嗜血王伸出舌头,舔舔自己的唇边,听起来确实很不错。布鲁赫王,我们什么时候能见到这个伟大的巫师。

布鲁赫王说道:巫师就在我的身后,我已经尝试过了,我现在可以任意行走在阳光下,不信天亮我可以给你们做个实验。

众人的目光落在布鲁赫王身后的那个人身上,苗族的炼尸派人摘掉帽子,把自己当成英雄一样,享受着众人祈求的眼神,很高兴我可以加入血族,我现在也不是一个完全的人类,而是血族的一员,我愿意将东方的僵尸与希望的血族相结合,创造出最伟大的生物。

冒险王说道:欢迎您,伟大的巫师,我可以感受到您对血皇的忠心,当我们变得足够强大的时候,我们要依照血皇的命令,扫除魔党和其他四个氏族,血族里,只有我们密党才是真正的王者。

炼尸派的掌门得意的说道:消灭魔党和其他四个氏族,只不过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我相信你们更容易寻找到魔党的藏身之处,白天的时候,轻轻的在他们的胸口钉上一根木锥,或者泼洒一点汽油,魔党的灭亡,应该只在朝夕了。

冒险王笑着说道:我很想马上知道,你的巫术是不是真的好用,能不能当场做个实验呢?

炼尸派掌门说道:没问题,只是,这里没有阳光。

不要紧。冒险王拍拍手,进来一个仆人,伟大的巫师,请您把这个仆人变成一个不惧怕阳光而惧怕子弹的血族吧。

炼尸派掌门走到那个仆人面前,从身上取出一个小瓶子,瓶子里面是一种液体,上面漂浮着几块黑色的残渣,易水寒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些黑色的东西是符咒烧毁的符咒。

仆人接过炼尸派掌门的瓶子,炼尸派掌门说道:喝下去,然后告诉我你的感受。

仆人打开瓶子,里面撒发出让人恶心的气味,一口喝下去。

仆人成了所有目光的焦点,易水寒静静的观看,看着仆人身体的变化过程很快,那个仆人开始痛苦的挣扎,指甲把身体的皮肤划破,露出里面的血液,血液越来越黑,还散发着恶臭。这让冒险王很不满意,本来他们混在高层社会的,就讨厌这些异味。

三分钟之后,仆人停止了痛苦的挣扎,从地面上站起来,周围的氏族领导们全都震惊了,这个仆人给他们的感觉瞬间强大了好多。这足以证明,炼尸派掌门人说的是真的。

冒险王从抽屉里面拿出一把手枪,对着仆人的胸口发射了一枪,没有人想到,冒险王竟然这么试探。

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个仆人从地面上跳起来,轻而易举的躲过了快速飞行的子弹,要知道,一个仆人级别的吸血鬼是最低级的,甚至都没有什么反抗的能力,而他却做到了速度快过子弹,这都要归功于炼尸派掌门人的那一瓶臭水。

冒险王很不高兴的说道:我没有让你躲避。

仆人不敢违抗冒险王的命令,站在原地,看着冒险王再一次抬起手臂,枪筒指着自己的胸口,冒险王说道:你对血皇的忠心,血皇会感知得到。说完,毫不客气的扣动扳机,子弹穿透仆人的胸口,心口前后泛起一片血雾,仆人脸上带着无上光荣的微笑,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炼尸派掌门人说道:很可惜,如果是东方的僵尸,他们就不会死去,因为僵尸的身体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感应。

看着死去的仆人,这些氏族的老大们再也没有一丝怀疑,甚至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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